2月起,中国将给予零关税待遇!涉及10国98%税目产品
进出口经理人 2022-11-14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给予**不发达****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根据我国政府与有关****政府换文规定,
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原产于阿富汗、贝宁共和国、布基纳法索、几内亚比绍共和国、莱索托王国、马拉维共和国、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坦桑尼亚联合共和国、乌干达共和国和赞比亚共和国等10个**不发达****的98%税目的进口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
其中,98%税目为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文件附件中税率为0的税目,共计8786个。
2021年11月29日,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宣布,进一步扩大同中国建交的**不发达****输华零关税待遇的产品范围。
2021年12月13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税委会公告2021年第8号,对原产于**不发达****98%的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适用****和实施时间根据换文进展另行公布。
我国给予阿富汗等10国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有利于践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支持和帮助**不发达****加快发展。后续我国将继续根据换文进展,逐步给予所有与我国建交的**不发达****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附《98%税目产品特惠税率表》下载网址:
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1-12/15/content_5660950.htm
资料来源: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外航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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