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率降为13%、9% ,出口企业/货代/车队如何应对?
王术芳 **航运 2019-3-8
续 2019-03-05 制造业降税3%,交通运输业降至9%!行业大利好,但到具体实操终究还是谁强势谁智慧,谁就能****化享受降税红利。在新税率生效之前,应注意下面这几个问题,各方适用。
首先增值税税率降低,势必同时会影响到出口退税率的降低。
目前的退税率有4档:16%、13%、10%、6%。税率降低后,相应退税率也会降低,也就是说,原税率为16%且退税率为16%的将会同等降低到13%或更低、对于原税率为10%且退税率为10%的将会同等降低到9%或更低、对于原税率为16%,退税率为13%、10%、6%或税率为10%退税率为6%的大概率会保持不变。
那么出口企业在新税率生效之前,应注意下面这几个问题:
1、有条件的尽早报关出口,以便达到****退税
从以往降低税率的政策来看,对于税率并退税率降低时,会有一个过渡期间,比如2017年税13%降为11%时的财税(2017)37号、2018年的17%降为16%、11%降为10%的财税(2018)32号都规定了一个过渡期,即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在过渡期截止前的,还是按原退税率执行(外贸企业还要注意取得购货专票的税率)。
虽然在过渡期间截止前出口的还是按原退税率执行,但对于有条件的出口企业来说,还是应尽早出货,赶在过渡期截止前出口已达到****退税。以退税率16%的货物为例,调整税率及退税率后,退税率假设降为13%,那么过渡期之后出口的就会少3个点的退税,这时候出口企业可以跟客户协商比如稍微让点利让客户增加订单以便赶在过渡期截止前多出口;
对于没条件的也应该创造条件,如可以利用特殊区域视同出口财税通政策或符合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入仓退税政策,先行报关进入特殊区域或出口监管仓库(对于采用进入特殊区域或出口监管仓的应注意测算多支付的运输费、进出仓库费及仓储费等费用。)
2、合理提前安排采购以便取得16%、10%税率的购货专票
税率调整后供货商开具发票理论上是以纳税义务时点来判断,即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的纳税义务时点为判断条件,如果纳税义务时点在税率调整生效日期之前的,继续按原税率开票并纳税;如果纳税义务时点在生效之后后达到的,则按新税率开票纳税。
因此,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尤其是对进项不充足的生产企业,应提前预判自己的业务,并测算提前备货的资金占用成本是否低于多获取的退税,以便合理安排提前采购并尽早赶在税率调整生效日前取得16%、10%税率的发票。
3、外贸企业应尽可能赶在税率调整生效前要求供货商开具发票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另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年第156号)的规定,专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但你要真相信供货商还真没有这么好!
从以往的实务操作来看(尤其是2018年税率调整),在遇到税率下调的时候,供货商是不按常规出牌的,即供货商会拖延开票时间,哪怕他的纳税义务时点在税率生效日之前就达到了,也会等到税率调整生效后再按调整后的低税率开具发票已达到独享降税的红利。而大部分外贸企业又处于议价的弱势,这就造成本应该取得16%/10%税率发票的,由于供货商拖延开具则取得了13%、9%税率的发票。2018年17%降为16%只是一个点的降低,对外贸企业来说还能承受,而本次是16%降为13%,那么3个点的退税势必会造成外贸企业利润大幅下滑(非账面利润,特指业务利润)。
因此,外贸企业本次需要强硬起来啦!在新税率生效前采购的货物能争取按原税率开具发票的尽力争取,争取不了的也应该与供货商协商共享降税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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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王术芳,中华会计网校特约讲师、青岛海关电子口岸特邀讲师、中国国际商会跨境电商委员会特聘专家讲师等头衔。